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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化学能源重点实验室以南昌大学高分子研究所和化学系为依托单位,于2011年10月得到江西省科技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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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研究所实验室规章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添加日期:2019-05-24

一、新生进入实验室,应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须知,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进行实验。开展新课题实验之前,应先制定实验方案,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自主进行实验。

二、实验进行前,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确保防护措施适当、充分。操作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应尽量减少外出,确保实验全程处于被监控状态。实验室成员对他人实验中出现的可疑状况,应予以适当关照。如遇火灾等实验事故,应及时呼救,必要时切断电源,移开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灭火器、沙土等灭火。

三、禁止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过夜反应。实验人认为可以过夜反应,应标明是否含有活性物质(如钠、钾等)以及反应条件。当晚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活性物质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并填写《离室安全检查责任登记表》。

四、实验仪器,由仪器负责人定期检查、维护。使用精密贵重仪器,需先征得仪

器负责人同意,并经其培训考核,方可使用。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告知仪器负责人,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操作者,仪器负责人有权要求其暂停使用。操作结束,应清洁、整理仪器,盖好防尘布,并检查仪器使用损坏状况。对精密贵重仪器,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仪器损坏者,应负担全部或部分的更换、维修等费用。

五、实验器皿、药品、试剂、溶剂及文件材料等应分类存放并贴上标签,以便查找使用。药品、试剂、溶剂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密封并放回原处,禁止在个人实验柜内存放药品、试剂、溶剂等实验原料。实验室人员对药品、试剂、溶剂等存放的密封性及安全性,应经常予以关注。

六、实验室人员应合理、节约使用实验原料。常用药品、试剂、溶剂等实验原料、实验室日常文具等的申购,应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并做好登记;国外进口药品申购,填写申购单并征求导师意见。

七、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等)、实验原料(药品、试剂、溶剂等)、办公设备(电脑、投影仪、文具、文字材料等)等实验室公用物品,一般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需经得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借用单;校外单位借调,需经导师批准。校内非实验室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校外人员到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导师批准。上述物品有损坏情况,应主动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并说明损坏原因、填写报损单,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和安排。

八、每个实验室设一名管理员,一般由高年级学生担任,作好本实验室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等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成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与氛围肃静,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大声喧哗,并应减少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每周五晚,实验室各卫生负责人应根据值日安排,负责组织打扫实验室卫生。

九、严禁非节假日期间擅自离校。因特殊原因,请假一天者,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请假超过一天者,需经导师批准。

十、实验室成员应团结自律,认真完成导师与实验室负责人交予的任务,并加强学术交流与对话,切实提升自己的实验操作水平与科研能力。

十一、实验室成员在所研究的所有成果都属于高分子研究所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发表文章或是泄露。文章数据内容,要求真实原始,不得作假抄袭,不得随意盗用数据。

十二、实验室每天(除放寒假)安排两名值日生(不同年级)负责实验室安全。中饭和晚饭期间要求留在实验室值班,确保实验室安全。晚上最后检查完实验室后,登记《离室安全检查责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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